陈菊当选无效 黄阵营士气大振
2007-06-15 18:59:04.0
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对国民党阵营提出的高雄市长「当选无效」和「选举无效」之诉作出宣判,法院裁定,高雄市长陈菊当选无效!选举无效诉讼则驳回。宣判后,以千票之差落选的国民党黄俊英阵营士气大振,陈菊阵营则是考虑是否上诉。

据中评社香港6月15日电,法官认为,高雄市长陈菊在投票前的选举伎俩,足以影响选举结果,裁定陈菊当选无效,但全案还可上诉。

国民党对判决结果表示振奋,认为司法公正地还国民党的黄俊英一个公道,但这也是迟来的正义。国民党「立委」罗世雄并呼吁陈菊阵营放弃上诉,立即举行重选。

如果陈菊阵营不上诉,就必须重新举行市长选举。如果陈菊阵营上诉,根据台湾的「公职人员选罢法」规定,选举诉讼以二审终结,并不得提起再审之诉;各审受理之法院应于六个月内审结。当选无效之诉经判决无效确定者,其当选无效。

「公职人员选罢法」规定,当选人如果二审仍被判当选无效,不得再上诉,必须解职。

去年12月9日高雄市长选举投票,陈菊代表民进党参选以1114票险胜黄俊英,当晚黄俊英即向高雄地院声请保全证据,要求查封全市839个投开票所全部选票及选举人名册等。高雄地院隔天裁定准予黄俊英声请,并将查封选票及选举人名册运至高雄市选委会封存。

去年12月28日,黄俊英正式向高雄地院递状,提出高雄市长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并要求全面验票。院方今年1月12日首度开庭审理,3月12日起并进行全面验票及验册,全案于5月11日辩论终结,今天下午宣判。


文章评论
[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]
发表评论
昵 称:
主 页:
内 容:
表 情: